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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项目截止日期:2018-6-30

赛事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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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OUT

为深入贯彻落实《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深府〔2015〕70号)、《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深府规〔2017〕12 号)文件,进一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弘扬创新创业精神,鼓励大学生在深圳创新创业,拟举办2018深圳“逐梦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本次大赛由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主办,深圳市教育局、共青团深圳市委员会联合主办,深圳大学等高校协办。本次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设立在深圳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负责大赛各项工作的统一协调和部署,以及大赛组织的日常工作。

大赛主题

逐梦青春 创赢未来

大赛时间

2018年5月至10月

组织单位

★ 主办单位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教育局

共青团深圳市委员会

★ 协办单位

深圳大学、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南方科技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
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暨南大学旅游学院、深圳技师学院、深圳第二高级技工学校、广东新安职业技术学院

★ 承办单位

深圳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 总服务商

深圳市人才集团有限公司

★ 支持单位

深圳农村商业银行

深圳广电集团《职场前沿》栏目

项目要求

1、参赛对象需在深圳有创业意向(尚未进行商事登记)或于3年内(2015年5月10日以后注册)已在深圳登记注册了初创企业(包括小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并持有详细的创业项目计划书;

2、参赛对象(参赛个人或符合参赛对象条件的团队成员)股份占比不低于公司股份的20%。报名时未注册的创业项目,若获奖后在深圳进行商事登记时,须满足上述条件方可获得大赛奖金;

3、参赛项目具有一定的成长潜力,包括产业升级、技术创新、服务创新等,具有商业开发价值,市场发展空间大;

4、参赛团队成员必须对其参赛项目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或使用权(授权),无知识产权纠纷。若在参赛过程中发现参赛项目知识产权不明晰或弄虚作假、被投诉,将暂停项目团队参赛资格,根据事实情况,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决定是否恢复其参赛资格。若在赛后发现参赛项目知识产权不明晰或弄虚作假、被投诉,根据事实情况,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决定是否取消其获奖资格及收回奖金。 

5、已在2016、2017年“逐梦杯”大学生创业大赛中获奖的项目和团队(个人),不再接受报名参赛。

奖项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