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本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合同制)司法行政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招聘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人数

本次招聘10名,招聘岗位为聘用制(合同制)司法行政人员。

三、报名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要求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至2017年6月30日。最高年龄为35周岁的,是指198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的人员);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为中国语言文学类(B0501)1名、人力资源管理(B120206)1名、公共管理类(B1204)1名、计算机类(B0809)1名、法学类(B0301)4名、新闻传播学(B0503)2名;

8、具有双学位或英语六级及以上者优先录用。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拟聘职位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录程序

1、报名、资格审查;

2、笔试;

3、面试;

4、体检;

5、试用、录用。

五、报名材料

1、报名表(见附件);

2、一寸彩照一张;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4、学历、学位证书验证证明复印件(验原件)(如未能及时提供此项证明,可自行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验证并打印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同等验证证明);

5、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六、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 2017年6月15日—6月29日。

七、报名形式

报名人员应将电子版报名表(word文档形式,统一命名为“姓名+聘用制司法行政人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扫描版、身份证复印件扫描版发送至电子邮箱(qianhaify@163.com)。报名人员收到回复的确认邮件,视为已经报名;未在指定的报名时间报名,或未收到确认邮件,视为未报名成功。

八、其他

资格审查结束后,我单位将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肖女士,联系电话:86705100


附件: 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2017年公开招聘聘用制司法行政人员报名表

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2017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