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办事人员:
根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我市2009年度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有关事项的通知》(深人发【2009】39号)及《关于2009年引进在职人才若干问题的通知》(深人发【2009】40号)文件的规定,本年度人才引进有关材料受理截止时间分别如下:
1、接收市外院校非生源应届毕业生接收材料截止日期为2009年10月30日;
2、引进在职人才接收材料截止日期为2009年12月4日;
3、市外户口留学生接收材料截止日期为2009年12月4日,全年工作日内均办理本市户口留学生接收手续;
4、全年工作日内均办理市内院校及深圳生源毕业生接收手续;
请各位办事人员按照人事局截止时间要求,抓紧时间办理相关业务,逾期将不再受理。
特此通知!
人事代理部
二○○九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