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人员:
根据深圳市人事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人才引进个人申办实施办法>的通知》(深人规[2007]2 号)的精神,从即日起,凡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留学生和在职人才,均可通过我中心办理人才引进个人申办业务。
具体条件请参见: 《深圳市人才引进个人申办实施办法》
办理程序请参见: 《委托接收毕业生(个人申办)办理须知》
《委托引进市外人才(个人申办)办理须知》
协议下载: 《人事代理协议(个人申办)》
表格下载: 《人才信息登记表》《委托人事代理申请表》(个人申办适用)
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人事代理部
二〇〇七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