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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市2008年接收非深圳生源本科毕业生主要院校名单的补充通知  
2008-09-16

文号:深人发〔2008〕42号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2008年毕业生接收工作,现决定对深圳市2008年接收非深圳生源本科毕业生主要院校名单进行调整,在原名单的基础上,增加河北工程大学等12所院校。具体名单如下:  

  河北省(1所)

  河北工程大学

  江苏省(2所)

  江苏工业学院、江苏科技学院

  江西省(1所)

  江西中医学院

  湖北省(2所)

  孝感学院、湖北经济学院

  湖南省(1所)

  湖南工业大学

  广西壮族自治区(1所)

  广西中医学院

  贵州省(1所)

  贵州工业大学

  陕西省(1所)

  西北轻工业学院

  甘肃省(1所)

  兰州医学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所)

  塔里木农垦大学  

 

  深圳市人事局

二○○八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