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9.26
一、办理条件:
委托我中心办理市外人才引进并已获得市人社局批准调入的人员,请按下列步骤办理报到手续。
二、办理程序:本须知中涉及我中心业务均取“后台业务”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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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到步骤 |
办理地点 |
携带资料 |
待办事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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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领取调令 |
616大厅 |
业务受理回执 |
领⑴调令(1式2份);⑵深圳市入户人员信息卡;⑶调动人员登记表。 |
1.请取“后台业务”号等待叫号办理;
2.已申请同城速递的,不需办理此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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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办准迁证 |
拟入户地所属公安分局 |
重要提醒:根据公安局的最新规定,代理人员入户地按优先顺序依次为:⑴配偶家庭户;⑵房产立房;⑶挂靠家庭户(即可挂靠亲戚朋友家);⑷接收单位集体户;⑸配偶单位集体户;⑹中介机构集体户。不同情况下所应提交的材料及办理程序参见公安局的《招调人员办理入户手续告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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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深圳市人社局调动通知;
⑷本人户口本及户口本首页 |
准予迁入证明 |
1.我中心集体户属罗湖分局笋岗派出所;2.办理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湖贝路2000号罗湖区公安分局;3.请在指标卡有效期内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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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迁户 |
原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 |
⑴深圳市人社局调动通知(不收原件);
⑶办理机构要求的其它材料。 |
户口迁移证 |
⒈请在文件有效期内办理。
⒉本人“迁移原因”请注明“干部调动”;子女随迁的请注明“干部子女随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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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人事关系转移 |
原人事关系所在单位 |
⑴深圳市人社局调动通知;
⑵办理机构要求的其它材料。 |
⑴干部行政介绍信;⑵干部工资关系转移介绍信。 |
原人事关系由人才中心代理的,可只开具干部行政介绍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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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报到 |
616大厅 |
干部行政介绍信、工资关系转移介绍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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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落户 |
⑴入其它户的 |
落户地派出所 |
根据拟入户地派出所的相关要求准备相应材料。 |
身份证受理回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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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入我中心集体户的 |
616 |
准予迁入证明原件 |
落户介绍信 |
须完成第5.项报到手续后方能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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笋岗派出所 |
⑴落户介绍信;
⑵一寸白底免冠彩色证件照1张:背面签名。有3岁以上随迁子女的,照片要求相同;
⑶准予迁入证明原件;
⑷户口迁移证原件;
⑸入户地公安局密封的机要袋;
⑹身份证数码照相回执:填写姓名、性别及身份证号。在下方空白处填写身高、血型、联系电话、工作单位;有配偶者,填写其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有子女随迁的,填写其血型。 |
身份证受理回执 |
1. 户口卡约在15个工作日后办好,由我中心统一保管;本人可凭身份证前来借用。
3. 笋岗派出所地址:罗湖区宝岗路213号田心村斜对面,咨询电话:82420815
4.落户手续需本人亲自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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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⑴凡属外商驻深机构代理人员,报到时还须提交深圳市对外劳动服务公司外企服务部开具的回执单及介绍信。回执单由我部盖章后,由本人或代办人将回执单交回外企服务部。
⑵调入人员属中共党员的,持原单位经县以上地方党委组织部开具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受函单位写“深圳市委组织部”),到我中心人事代理部业务受理窗口签字,再到611办公室办理党组织关系的相关手续。
⒊超龄人员按以下步骤办理:
⑴取“后台业务”号等待领取《核补超龄养老保险费通知单》;
⑵凭通知单到市、区社保部门办理相关核实和补交拟调人超龄社保费手续;
⑶凭社保部门开具的《社会保险费用专用收据》或无需缴纳超龄社保费用的相关证明到市人社局领取调动通知和指标卡;
⑷到我部21号窗口交还一联调动通知存档,领取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三、注意事项:
⒈深圳市人社局干部调动通知一式三份。其中一联交入户地派出所,一联交原人事关系所属单位,一联由本中心保管并存入个人档案,个人可保管复印件;
⒉根据深圳市公安局规定,对调入人员实行以用人单位(工商)注册登记(住所)为入户地原则,一般情况下均入用人单位集体户;
⒊本须知内容仅供参考,如有变更,恕不另行通知。本须知的最新内容以网站公布为准。
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人事代理部
•咨询电话:0755-82122361
•深圳人才网网址:http://www.szhr.com.cn/ -“人事代理”栏目
•办公地点:罗湖区宝安北路人才大市场大厦六楼616大厅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及特殊情况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