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深圳市人才市场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求职者收取费用。
为遵守诚信原则,用人单位订好本市场招聘展位后必须如期在本市场开展招聘活动;不得发布虚假招聘信息;不得拒收与已发布招聘信息适应的应聘人员的求职资料。
为维护求职人员的个人权益及人身安全,用人单位必须妥善保管与使用求职者个人资料及科研成果资料,不得随意将求职者联系电话、住址等转告他人,否则,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当事人承担责任。
求职人员必须诚实守信用,不得向用人单位提供假文凭、虚假资历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