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您当前的位置是:>> 最新通知
通 知
- 各外商机构:
- 接深圳市社会保险管理局通知,自二〇〇七年七月起,员工投保工资范围将按二〇〇六年深圳市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人民币2926元作新的调
- 整,即下限为人民币1756元(月平均工资的60%),上限为人民币8778元(月平均工资的3倍)。如员工的社会保险工资标准有变化,请于
- 七月十日前通知我部。
特此通知。
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中心区分部
二○○七年七月二日
- 注:如员工投保基数有相应变化的,请填写该表格于七月十日前回传。
- 传真号:82766213 联系电话:82766211,82766212
-